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百一十七条
第三百一十七条 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在站内线路上施工
将施工线路两端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如不能加锁或钉固道岔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设立位置如第5图,显示方式如第118图(下同)。
移动停车信号牌(灯)施工地点
长度单位:m
第5图
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小于50 m时,将该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不能加锁或钉固道岔时,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设立位置如第6图。
移动停车信号牌(灯)警冲标50施工地点小于50
长度单位:m
第6图
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设立位置如第7图。
关闭的进站信号机移动停车信号牌(灯)施工地点
第7图
双线区段,在站界标至出站道岔的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设立位置如第8图;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一项第3款的办法防护。
移动停车信号牌(灯)施工地点站界标
第8图
在道岔上(含警冲标至道岔尾部线路)施工
在站内道岔上施工,一端距离施工地点50 m,另一端两条线路距离施工地点50 m(距出站信号机不足50 m时,为出站信号机处),分别在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设立位置如第9图;如一端距离外方道岔小于50 m时,将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道岔。
移动停车信号牌(灯)施工地点
长度单位:m
第9图
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距离施工地点50 m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距临近道岔不足50 m时,在临近道岔后基本轨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道岔,设立位置如第10图。
移动停车信号牌(灯)加锁或钉固施工地点关闭的进站信号机
长度单位:m
第10图
在出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设立位置如第11图;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二项第2款的办法防护。
长度单位:m
第11图
在交分道岔上施工,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道岔,在施工地点两端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设立位置如第12图。
长度单位:m
第12图
在交叉渡线的一组道岔上施工,一端在菱形中轴相对处线路中心,另一端在距离施工地点50 m处线路中心,分别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道岔,设立位置如第13图。
长度单位:m
第13图
在道岔上进行大型养路机械施工时,如延长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距离后占用其他道岔时,其他道岔应一并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