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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2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检查铁路建设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建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辅助设施是否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检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等,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试验报告;

检查资金到位、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检查铁路建设工程配套设备安装调试质量情况;

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及运行试验情况;

检查铁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完成情况,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

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