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被检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被检查单位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并依法履行;
被检查工程的实体质量、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是否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并考核合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