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三章 并表监管内容 第四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六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11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三章 并表监管内容 第四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六十一条 资产公司应当定期评估集团流动性管理政策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流动性应急预案的充分性和可操作性。关注并分析集团整体的资产负债状况、现金流状况等,特别是负债集中度、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对流动性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