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七条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海关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