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363条
第25.363条 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支架的侧向载荷
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支架及其支承结构必须按横向限制载荷系数(作为作用在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支架上的侧向载荷)进行设计,此系数至少等于由偏航情况得到的最大载荷系数,但不小于下列数值:
1.33;
第25.333(b)条所述的飞行情况A的限制载荷系数的三分之一。
可假定本条(a)规定的侧向载荷与其它飞行情况无关。
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支架及其支承结构必须按横向限制载荷系数(作为作用在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支架上的侧向载荷)进行设计,此系数至少等于由偏航情况得到的最大载荷系数,但不小于下列数值:
1.33;
第25.333(b)条所述的飞行情况A的限制载荷系数的三分之一。
可假定本条(a)规定的侧向载荷与其它飞行情况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