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三)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