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或者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