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