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三条 行政学院应当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公务员培训。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行政学院根据需要可以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知识更新培训班等其他班次。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三条 行政学院应当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公务员培训。 行政学院根据需要可以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知识更新培训班等其他班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