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三条 行政学院应当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公务员培训。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专题研讨班、任职培训班、初任培训班、师资培训班和涉外培训班等。 第三章 教学培训 第十三条 行政学院应当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公务员培训。 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专题研讨班、任职培训班、初任培训班、师资培训班和涉外培训班等。 第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