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第二章 行政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九条 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主要包括: (四)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四) 第二章 行政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九条 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主要包括: (四) 对教材编写、学科建设、科研课题立项、合作交流等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