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7年) 第B36.6条
第B36.6条 综合评定
除了本规定第36.7(c)(1)和36.7(d)(1)(ii)条中所限制的情况,如果在一个或两个测量点处的最大噪声级超过规定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超出值的总和不得大于3EPNdB;
任一点处的超出值不得大于2EPNdB;并且
任何超出值必须有其他一点或各点的减少量抵消。
除了本规定第36.7(c)(1)和36.7(d)(1)(ii)条中所限制的情况,如果在一个或两个测量点处的最大噪声级超过规定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超出值的总和不得大于3EPNdB;
任一点处的超出值不得大于2EPNdB;并且
任何超出值必须有其他一点或各点的减少量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