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7年) 第B36.4条
第B36.4条 试验噪声测量点
如果试验噪声测量点不在基准噪声测量点上,则需要对位置差异进行修正,方法与将试验飞行航迹修正至基准飞行航迹的方法相同。
申请人必须用足够数量的横侧噪声测量点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演示可以确定边线上最大的噪声级。对于喷气式飞机,同时要在跑道另一侧设置一个对称的噪声测量点进行测量。对于螺旋桨飞机,由于其本身横侧噪声的非对称性,应同时对每一个噪声测量点在跑道另一侧的对称位置进行测量。跑道两侧的测量点在纵向±10米(33英尺)的范围内认为是对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