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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2年) 第G36.107条

第G36.107条 噪声测量程序

传声器必须是直径为12.7毫米的压力型,带有保护网格,安装于倒置的位置,使其传声器薄膜位于一个金属圆盘的上方7毫米,并于圆盘平行。这个涂了白漆的金属圆盘的直径必须是40厘米,并且至少厚2.5毫米,水平地并且与地面齐平地埋放在地上,圆盘的下方不得有空隙。传声器的位置必须在与试验飞机飞行路线垂直的圆盘半径上,距圆盘中心3/4半径处。

为了检查系统的灵敏度和给声级数据分析提供声学基准级的目的,必须在每次试验前和试验后,立即在现场用声学校准器对系统作有记录的声学校准。如果用的是磁带记录仪或图示声级记录仪,必须利用粉红色噪声或随机假噪声对电系统的频响在试验期间所用满刻度读数一级的10dB之内进行确定。

必须将系统的增益调到航空器噪声测量要用的级别对环境噪声包括声学背景噪声和测量系统的电噪声在试验现场进行记录和测定。假如航空器声压级未超过背景声压级至少10dB(A)必须用更靠近开始起飞滑跑点的起飞测量点,并且用批准的方法把结果修正到基准测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