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章 董事 第五十八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董事 第五十八条 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应当独立、专业、客观地提出提案或发表意见。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