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