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3号(2010年)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3号(2010年)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海关总署令第195号)自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为确保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海关总署令第195号)自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为确保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用法条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10)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