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关于公布已废止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7年)
各省(区、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按照国务院有关改革要求,我局对气象部门“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应废止规范性文件共计42件,修改1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上述文件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气象局
2017年12月12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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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细则(2013年)
-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2005年)
-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中译本)(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3年8月)
- 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的行为能否定罪处罚问题的批复(2000年)
-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
-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