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第十九条 气象无线电频率的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禁止下列危害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当避免影响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民航总局空管局或者民航地区空管局的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