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2000年) 第六章 事故调查报告 第三十三条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2000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事故调查报告 第三十三条 事故调查报告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事故结论; 安全建议; 各种必要的附件; 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