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5年) 第五章 罚则第66.41条伪造申请材料的处理 (g)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5年) (g) 第五章 罚则第66.41条伪造申请材料的处理 (g) 对违反规定从事维修或放行工作的行为和事实隐瞒不报的; (f) 目录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