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1997年) 第二章 内容与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1997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内容与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的总体营运手册,应包含下列内容: 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和对策; 企业内部管理组织结构; 职能及其职责分解; 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 考核奖惩办法和有关标准; 审核改进制度; 发布与实施; 其他必要内容。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