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1998年) 第六章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1998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罚则机动车驾驶员在航空器活动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警告或吊扣六个月以下航空器活动区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航空器活动区驾驶证或者收回航空器活动区驾驶证: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航空器活动区车辆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四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可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航空器活动区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或十二个月以下航空器活… 第二十一条 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可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航空器活动区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航空器活动区驾驶证: 第二十三条 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航空器活动区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航空器活动区内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本规则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情节严重的,民航公安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由民航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的民航公安交通警察队裁决。 第二十六条 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由民航总局统一印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