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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1998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针对本机场的情况制定鸟击撞航空器的防治措施,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组织人员经常调查机场及其附近的鸟类活动,特别是机场附近鸟类经常性或季节性的集结情况,收集鸟类活动资料,将其标在机场鸟类活动平面图上,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综合防治鸟撞航空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对机场及其附近存在的吸引鸟类的垃圾堆、屠宰场、渔业加工厂等因素采取治理或者限制措施;

设法消除或改造机场及其附近具有鸟类生存所需的食物、水、遮蔽等吸引鸟类的环境根源;

发现鸟类集结的情况后,及时使用各种听觉、视觉驱鸟设备,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驱赶鸟类;

发生鸟击事件后,按照国际民航组织鸟击通报信息系统的格式报民航地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