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571条
第23.571条 金属增压舱结构
对于正常类、实用类和特技类飞机,增压舱的金属结构的强度、细节设计和制造必须按下列任何一条进行评定:
疲劳强度检查用试验或有试验支持的分析方法表明,结构能够承受在服役中预期的变幅重复载荷,或
破损安全强度检查用分析、试验或两者兼用的方法表明,当一个主要结构元件出现疲劳破坏或明显的局部破坏后,结构不可能发生灾难性破坏,并且其余结构能够承受其值
和飞行载荷的综合影响。除非静载荷下破坏的动态效应另有考虑,这些载荷必须乘以1.15的系数。
第23.573条(b)的损伤容限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