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章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全国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 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全国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六)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