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2015年) (一)
(一) 立案结案率(当期)
统计期内当期发生且当期已决的赔案数量占当期发生且当期已立案的赔案数量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
立案结案率(当期)=当期已决数量/当期立案数量*100%
其中:
当期已决数量指当期发生且当期已立案的赔案中已决赔案的件数。
当期立案数量指当期发生且当期已立案的赔案件数总和。
统计期内当期发生且当期已决的赔案数量占当期发生且当期已立案的赔案数量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
立案结案率(当期)=当期已决数量/当期立案数量*100%
其中:
当期已决数量指当期发生且当期已立案的赔案中已决赔案的件数。
当期立案数量指当期发生且当期已立案的赔案件数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