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工作指引(试行)(202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调解申请书,载明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其他联系方式,争议事实和调解请求;
有关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资料;
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调解申请书,载明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其他联系方式,争议事实和调解请求;
有关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资料;
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