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7年) 五、 审理和判决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7年) 第三十一条 五、 审理和判决 第三十一条 被告在一审判决前同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审查并裁定是否准许。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