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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4年) (一)

(一) 如何确定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

在查明经济合同案件的事实后,按照《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关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明确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是解决纠纷的基础。分析确定违约责任时,应当注意区别两种情况:一种是违约尚未给对方造成损害后果的,只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即可;另一种是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后果而损失超过违约金或者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前一种情况只需要有过错和违约行为即可确定责任;后一种违约责任则要从四个方面去认定:1、要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2、要有财产上的损害事实。这是指由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损失的计算要有根据。3、要有过错,也就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经济合同是出于故意或过失。4、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但不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要根据有关的法律、政策分清合同当事人责任的大小,是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