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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 60.

60.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