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四、 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一) 四、 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 (一) 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第五十二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