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四、 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二) 四、 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 (二)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