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 四、 质证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1至2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四、 质证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1至2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第六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