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一、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 一、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包括: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约定确认。 (二)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