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年) 一、 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九条 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年) (三) 一、 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九条 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 因不适当履行职务或者拒绝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等原因,被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除名之日起未逾三年;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