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三节 境外机构变更 第五十四条 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三节 境外机构变更 第五十四条 政策性保险公司境外保险类机构变更股权的,申请人除提交第五十条材料以外,还应当提交最近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及其说明。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