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政策性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升格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升格机构的服务区域现有银行竞争状况,业务重点领域和经营策略,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情况,信息技术管理系统建设或应用情况,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并附主要经营指标预测表及其预测依据和说明;
拟升格机构总行同意升格的批复文件;
拟升格机构主要管理制度及上级行对升格后机构业务范围的授权文件;
拟升格机构关于最近两年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情况的说明;
拟升格机构升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
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
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或说明材料;
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
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
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合格的证明文件或说明材料;
申请人关于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条件的说明;
信息科技建设及风险管理相关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科技组织架构,数据中心(或机房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等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