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三十六条 政策性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程(2025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三十六条 政策性银行法人机构变更组织形式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书; 有权机关或经授权机构(人员)批准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意见书或合规意见函。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