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七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引用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