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有关并表监管意见将作为审查外资银行机构增设和业务准入等申请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