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现场检查 第二十八条 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现场检查 第二十八条 并表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由银监会统一协调。银监会将根据《检查事实与评价》做出建议,反馈给相应的银监会派出机构。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