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第二章 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拟设立的代表机构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四)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四) 第二章 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拟设立的代表机构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四) 该外国律师事务所给代表机构各拟任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拟任首席代表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相同职位人员的确认书;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