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第二章 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拟设立的代表机构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五)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五) 第二章 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拟设立的代表机构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五) 代表机构各拟任代表的律师执业资格以及拟任首席代表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3年、其他拟任代表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2年的证明文件;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