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第二章 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拟设立的代表机构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三)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三) 第二章 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拟设立的代表机构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三) 该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协议或者成立章程以及负责人、合伙人名单;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