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或者收养继子女登记办法(2026年) 第十九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或者收养继子女登记办法(202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中国收养组织的活动受国务院民政部门监督。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