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2009年) 第六章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2009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专业管理机构满足本指引第二章相关规定的,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批准的重大项目,其偿债主体、项目资质、投资额度和期限可以适当调整。 第二十四条 本指引所称债权投资计划仅限于普通债权投资计划,设立嵌入可转换权利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规则,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指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中国保监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附件: 1.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 经营现金流与负债比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负债总额 4.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5. 净资产收益率=2*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 6.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利息支出+所得税)/利息支出 7. 财务杠杆倍数=负债总额/净资产 8. 财务内部收益率=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