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中国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的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指标体系。国有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测机制,积极配合实施风险监测。

国有商业银行监测指标及监测口径如下:

一级资本。监测口径包括期末余额和增长比例。

资产规模。监测口径包括期末余额、全球排名和增长比例。

资本—资产比例。监测口径包括本期期末余额、上期期末余额、本期期末排名和上期期末排名。

税前利润。监测口径包括期末余额和增长比例。

真实利润增长。监测口径包括本期期末增长比例、上期余额期末增长比例和本期全球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