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年) 二、 稳妥开展业务试点 (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年) (六) 二、 稳妥开展业务试点 (六) 严格资金来源与运用管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对每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业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资金运用情况。 (五) 目录 三、